对质量超限车辆的监督措施有哪些?
来源:海耀钢结构-http://www.haiyaoganggou.com时间:2020-06-12关注:
1971年修订的车辆限制令中,强化了道路管理者监督质量超限车辆的职能。此后,由道路管理者在高速道路和直属国道上先后高速道路都是收费道路,一切过往汽车都必须在收费站停车交费,因此,在收费站设置了质量超限汽车的监测装置。在高速道路收费站设置的监测装置,主要是轴载质量监测系统。道路管理者将监测人员编成多个直属监测班,每日分赴各点进行抽样监测。在首都高速道路和阪神高速道路上设置了轴载质量仪和摄影机系统,可以自动地连续监测质量超限车辆。在一般道路上,则选择适当的监测点,安装车重仪系统,监测质量超限车辆。
在直属国道上,大多是警察使用道路管理者设置的监测装置进行质量超限车辆监测。道路管理者使用监测装置的次数较少,而且每次监测时间也短,只有2-3h。
总的来说,由于监测人员较少,不能在每个监测点上安排固定人员,因此只能采取换点抽测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出现了逃避监测的现象,因此应提高抽测的次数,尤其要在夜间进行监测。当前,在交通量大的一般道路上,采用日测方法监测质量超限车辆,精度不高。而在城市里多车道的一般道路设置监测站进行监测,又容易引起交通混乱。因此,目前正在研究采用高速道路上使用的轴载质量仪和摄影机自动监测系统,要求该系统能连续地将质量超限车辆反映到电视屏幕上,根据屏幕显示向质量超限车辆发出通知书,办理手续。这种监测方式与高速道路收费站的监测系统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收费站监测时汽车运行速度低,而对正常运行的车辆进行监测时的车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