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历次建议的公路大件运输车辆限值标准?
1949年,联合国首次尝试,在国际范围内,统一汽车和汽车拖挂车的规格。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会议上,提出车辆质量的限值标准,规定单轴载质量最大允许限值为8t,双联轴载质量为14.5t,半挂汽车总质量为28U之后又对车辆的长、宽、高外形尺寸限值做了规定。
1960年,欧洲交通部长会议(CEMT),提出了新建议,新建议的限值标准规定与联合国以前的规定,原则上的区别就是把单轴载质量的限值标准,从8t提高到10t,双联轴载质量标准从14. 5t提高到16t。此外,车辆的外形尺寸也增加了,两轴、三轴车辆的全长增到12m(联合国原规定两轴车长10m,三轴车长11m);对车辆 的总质量限值也做了修正,把半挂、全挂列车的总质量提高到32t。这个限值标准,西欧各国都普遍采用了。
1968-1970年,车辆的轴载质量限值标准,提高比较快。例如,国际公路运输联合会(IRU)把车辆的单轴载质量提高到13t,双联轴载质量提高到21t,汽车列车总质量提高到45t。法国均采用:T高轴载质量限值标准方案。但也有不少国家,因经济发展和公路网状况的限制,历史和社会的多种原因,没有完全采用这种高轴载质量的方案,而仍沿用着30多年前制定的限值标准。日本自1961年颁布《道路车辆法限令》以来,车辆单轴载质量继续执行10t的限值标准,直到现在仍没有改变。英国仍采用的是单轴载质 量限值l0t,双联轴载质童限值16t,最大列车总质量38t的方案。
1971-1981年,国际上车辆限值标准,维持了中间水平。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运输委员会,1971年建议,把列车总质量的限值标准,规定为42t,双联轴载质量增加到22t,三联轴载质量增加到25t,而把单轴载质量限值标准降到11.5t,把半挂列车全长定为15.5m,但当时没有通过。1975年,在布鲁塞尔会议上,又建议把单轴载质量降低到10.5t,双联轴载质量降为20t,三轴牵引车和两轴挂车组成的五轴列车总质量限值标准定为40t。1979年布鲁塞尔会议上,又建议有关国家,从1983年开始,执行单轴载 质量为l1t,双联轴载质量为18t,列车总质量为44U
欧洲以原苏联为首的经互会成员国,也统一了车辆限值标准:单轴载质量为l0t,双联轴载质量16t,车辆总质量由各国自行决定。